WL004-B0408-2012-0014
温岭市教育局 文件
温岭市人民政府纠风办
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
温岭市财政局
温岭市公安局
温教〔2012〕87号
温岭市教育局做好2012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认真落实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择校乱收费的通知》(浙教监〔2011〕196号)和台州市教育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台教〔2012〕26号)精神,全面推行我市中小学“阳光招生”政策,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2012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深入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政策,努力体现就近入学原则。在合理利用教育资源的同时,规范招生秩序,确保招生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择校人数明显下降,坚决杜绝择校收费行为。
二、太平街道区域招生办法
(一)2011年划分的太平街道范围内公办小学、初中学区,今年不作调整。
(二)太平街道范围内的公办小学、初中,根据不同对象,按以下先后顺序招收学生:
1.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由相应的公办小学、初中直接招收入学:
(1)有太平街道户口的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到所在学区的小学、初中报名,报名时间定于6月24日~6月25日,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相应的小学、初中学校负责,市教育局负责抽查。6月25日后新办理户籍的,在原户籍学区小学、初中报名注册。
(2)市引进人才(以温人才〔2011〕1号文件为依据)、“十佳”新温岭人、烈士及因公牺牲家属、拥有五龙小区房产证的湖漫水库移民的适龄子女和市豪成慈善儿童之家的适龄孤儿,分别由市人才办、市流动人口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建设规划局、市慈善总会负责审核其报名资格,严格把关,在6月20日前提出需入学的适龄儿童名单,由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安排其入学。
(3)今年市联合艺术学校(小学)招收温岭籍艺术特长新生80名,由市联合艺术学校组织报名,报名时间定于6月 20日。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评审组,通过严格考核测试后予以录取。
(4)今年少体校网点运动队,招收台州籍(小学限于温岭籍)相应专业的运动员,由教育局和体育局确定招收程序和标准,通过严格审核测试后予以录取,具体指标附后。
2.若某小学或某初中有空余学额,则按以下办法招收:
适龄儿童为非太平街道户籍,但父母在太平街道区域内有住宅,且是该房产产权人,可凭相关产权证和户口簿,到该住宅所在学区的小学或初中报名。父母有多处住宅的只能选择一处报名。
太平街道范围内拆迁户未落实住宅房产的学龄子女,以拆迁协议和建设规划部门证明为凭,到原房产所在地学区的小学或初中报名。但不包括拆迁后已享受货币安置政策的对象。
报名时间定于7月3日~7月4日,逾期不再受理。学校审查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审核。
若适龄儿童的报名数超过房屋所在学区的小学或初中的空余学额数,则采用摇号的方法录取,摇号的具体操作办法,由相关学校负责制定并实施。
3.若还有空余学额,则通过电脑派位办法公开招收,即由教育局会同太平街道办事处,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在小学或初中的余额总数范围内,对符合以下条件的报名对象通过摇号、电脑派位产生各校的招收对象。
(1)父母在太平街道区域内无户籍有房产,且在上一次摇号不中的。
(2)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太平街道区域内有住宅,且是该房产的产权人。
(3)其父或母有温岭户籍,至本通知发布之日,在太平街道区域内经商办企业满两年,有连续两年以上有效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和纳税凭据、年检合格证明的。以上相关证明须同时具备。
(4)其父或母有温岭户籍,至本通知发布之日,在太平街道区域内务工满两年,有相关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其它有效聘用证明、2011年和2012年在太平街道范围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由市社保中心出具)的。以上相关证明须同时具备。
报名时间:7月9日~10日;报名地点:指定报名点(届时公布)。报名时应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及其它相应证明,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由各报名点负责。摇号、电脑派位的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布。
4.若公办初中还有空余学额,则面向今年在太平街道区域内小学毕业的未被录取的其它镇(街道)户籍的学生,采用摇号派位办法录取。
(三)预录取的适龄儿童名单,在教育网上公示5天,如在公示期内发现有重复报名的或不符合条件的,则不予录取注册。符合录取条件的适龄儿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相关学校可取消其录取资格,太平街道其它公办学校也不得将其录取。
三、其它区域招生办法
其它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按照浙江省、台州市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根据本通知精神,参照太平街道招生办法,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精心研究制订本辖区范围内公办小学、初中的招生办法,并报市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规范招生秩序,加强学籍管理
(一)小学新生入学年龄须满6周岁(2005年9月1日—2006年8月31日出生),不足龄儿童一律不得提前入学。
(二)所有义务教育中小学不得擅自举办任何形式与入学相关的考试,一律实行免试入学。
(三)公办和民办小学、初中均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突破招生计划,不得擅自突破核定班额。
(四)公办小学、初中的注册名单在温岭教育网上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市教育局设立投诉电话(86221458),有关科室严格审核把关,不符合招收条件的学生将不予注册,该学生须回原学区就学。
(五)平行编班,公平分班。不得设立尖子班、重点班、特长班和未经审批的实验班,杜绝择班现象,确保分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六)从2012年开始,公办小学、初中不得收取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民办小学、初中收费也必须遵守国家政策。http://www.2exam.com/zhongkao/TAIZHOUZHONGKAO/
(七)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使用省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全省联网,全市所有小学、初中每生一个学号,市教育局统一管理。进一步规范学生转学、休学、跳级、留级程序,严格禁止借转学名义达到择校目的,坚决制止挂读行为。
五、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
为加强2012年全市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市已成立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育的副市长担任,市教育局、纠风办、发改(物价)局、财政局、公安局、建设局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监督员,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订招生政策,监督招生行为,切实维护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各镇(街道)和教育局应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职责。
市教育局要及时公布太平街道区域内小学、初中的招生计划和公办学校的空余学额数,指导并督促全市各镇(街道)义务教育中小学开展招生工作,并会同太平街道办事处具体做好太平街道范围内公办小学、初中的招生工作。除太平街道外,其它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出台保障就近入学的实施办法,确保择校人数明显减少,确保规范有序地完成辖区内小学、初中的招生工作。
公安部门要加强户籍登记管理,防止户籍无正当理由的随意迁移,市建设规划部门要规范房产产权登记发证工作,市财政局要全力解决因取消与入学挂钩收费而带来教育经费短缺问题,监察部门要加强检查监督,对顶风违纪、营私舞弊的违规事件,给予严肃处理,物价部门要加大对学校收费的检查处理力度。有关单位要做好与招生相关的审核把关工作,请各新闻媒体宣传有关招生政策,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本通知仅适用于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未尽事项由市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附件:1.太平街道区域公办初中和小学招收少体校网点运动队运动员指标
2.太平街道初中、小学2012年秋季招生计划
温岭市教育局 温岭市人民政府纠风办
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 温岭市财政局
温岭市公安局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
主题词:义务教育 2012 招生 通知
抄送:台州市教育局,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委宣传部,全市各中小学校。
温岭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6月8日印发
附件1:
附件2: